職場霸凌之防治義務與知悉後處理義務不分規模、人人適用;申訴管道、防治規範與外部調查,則依僱用勞工人數分級要求。人數以各地區事業單位分別計算。
從制度建置、教育訓練到外部調查與爭訟因應,依貴公司規模與需求提供對應服務。
依貴公司規模量身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、申訴與懲處規範,與工作規則、既有懲戒制度接軌,完成公開揭示之法定要求。
合理管理與霸凌界線、知悉後處理義務、調查人員法定訓練。協助貴公司完成準則要求之教育訓練並留存紀錄。
100 人以上企業調查小組外聘成員不得少於二分之一。陳紀雅律師列名勞動部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,可受遴選擔任外部調查委員,兼具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格,涉性騷擾之複合案件可併同處理。
從受理、登錄、協調到調查報告,逐步確認期限與程序要求,避免程序瑕疵遭主管機關命重新調查。
調查屬實後之懲戒相當性評估、申復審議會議之進行,降低後續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。
勞檢陪同、行政爭訟,及霸凌衍生之民事賠償、勞基法第 14 條終止契約等爭議之因應。
新法已上路,規範、管道、訓練是否到位?歡迎預約企業諮詢,由承辦律師依貴公司規模逐項檢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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