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

老闆如何制定員工請假規則?合法又有效的公司請假制度全攻略

作者 廖啟彣律師(凱文律師) 發布 2025.10.21 更新 2025.10.21 閱讀時間 約 3 分鐘

有公司規定「請假必須提前三天申請」、「婚假只有三天」、「病假不給薪」,結果被勞工局勞檢裁罰,因為這些內容都違反《勞工請假規則》。

本文於 2025 年 10 月發佈,內容依撰寫當時法規;法規時有修正,請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
一、前言:不懂法的請假規則,可能讓公司被罰!

在實務上,許多老闆都曾吃過「自訂請假規則」的虧。

有公司規定「請假必須提前三天申請」、「婚假只有三天」、「病假不給薪」,結果被勞工局勞檢裁罰,因為這些內容都違反《勞工請假規則》。

事實上,企業可以針對請假流程、審核機制自行設計,但絕對不能違反法律最低標準。

本文就帶你了解,雇主該如何制定合法的員工請假制度,並附上可直接使用的規則範本。

二、《勞動基準法》與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的法律基礎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43條規定:

勞工依法請假,雇主不得拒絕或予以不利處分。

為落實這項權益,勞動部制定了《勞工請假規則》,明定勞工可以請哪些假、天數多少、是否給薪等內容。

這是所有公司制定「內部請假規章」的最低法律底-參照《勞動請假規則》。

常見的法定假別如下:

  • 婚假:8日,工資照給(第2條)。
  • 喪假:依親等不同給3至8日,工資照給(第3條)。
  • 普通傷病假:未住院一年內30日、住院兩年內合計一年,部分折半給薪(第4條)。
  • 公傷病假:職業災害期間工資照給(第6條)。
  • 事假:一年內14日,無薪(第7條)。
  • 公假:依法令規定給假,工資照給(第8條)。

三、公司可以規定的部分:重點是「流程」而非「權利」

企業為了維持管理秩序,可以依公司規模與作業需求,自訂合理的請假規範。

但注意:只能細化「流程」,不能限制請假的權利。

✅ 合法可以規範的內容:

  1. 申請流程:書面、電子簽核或線上系統均可。
  2. 提前申請時限:例如婚假須提前一週、事假提前一天。
  3. 補請規定:急病或突發事故,得於返崗後三日內補請。
  4. 證明文件:病假三日以上須檢附診斷證明。
  5. 留職停薪制度:依第5條規定,病假逾期可留職停薪,最長一年。

📌 提醒:雇主如訂定之規章與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相牴觸,該條文視為無效,不能作為懲處依據。

四、律師提醒:請假制度不只是「表單」,而是企業法律防線

  1. 請假規則應納入公司工作規則並公告,讓全體員工明確知悉。
  2. 新進員工應簽收制度內容,避免爭議時被認為未充分告知。
  3. 定期檢討是否符合最新法令,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增修的家庭照顧假、陪產假等。

五、結語

請假制度看似小事,卻是勞動爭議中最常見的糾紛之一。
合法的制度能提升員工信任與組織穩定;反之,若違法削減請假權利,不僅罰錢,更可能損害公司形象。
企業可以規範「流程」,但不能剝奪「權利」。
制定請假規則時,以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為底線,再依企業實際情況微調,才是長久之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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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僅就一般法律問題進行說明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

※ 法令時有更新,個案情形不同,建議於採取行動前諮詢執業律師。

結語聲明

  • 本文章係根據當時法令規範所撰寫,讀者仍須自行確認法令是否有所變動。
  • 本文章提出法律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案情需要與律師諮詢討論。
本文由廖啟彣律師撰寫,原刊載於方格子「廖啟彣律師的沙龍」(原文連結)。文章內容為一般法律資訊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;法規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,個案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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