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裡的股票,分割時要照哪一天的價格算?
父親過世時留下一大筆股票,半年後子女要分產,股價卻早已上沖下洗。有人主張照過世那天算、有人說要照現在的市價分,甚至有人把股票偷偷賣了,另一位繼承人氣得要他「買回來」。遺產裡的股票,到底該照哪一天的價格分?
一對長年旅居美國的老夫妻相繼過世,留下不少台股,其中包括日月光、信邦電子等。負責照料兩老的小兒子,在父親過世後不久,陸續把股票處分變現,再把賣得的價金匯回父親的帳戶。等到手足要分遺產時,問題炸開了:一位繼承人主張,這些股票後來一路上漲,弟弟擅自賣掉害大家賺不到價差,要求他「照原股數買回來」再分。股票照哪一天的價格算、賣股的錢怎麼處理,雙方各執一詞。
這是法院判決真實處理過的分割遺產案件,點出一個許多繼承家庭都會遇到的問題:遺產裡的股票,價格天天在變,到底要照「哪一天」的價格來分?
一、遺產的價值,定格在「過世那一刻」
要回答「照哪一天」,得先回到繼承的起點。民法第1148條規定:
民法第1148條第1項前段: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,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。
所謂「繼承開始」,指的就是被繼承人死亡的那一刻。從父母嚥下最後一口氣起,名下的房子、存款、股票就在法律上由繼承人承受,這個時點正是認定「遺產有哪些、值多少」的基準。套到股票上,前述臺中高分院判決援引了最高法院的見解:
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2838號判決意旨(節錄):算定被繼承人所遺財產之價額,應以繼承開始時各該財產在客觀上的交易價額,亦即市價為標準。
也就是說,計算遺產裡股票值多少錢,要看「死亡日」那檔股票客觀的市場價格;以上市、上櫃股票而言,通常就是死亡當日的收盤價。
二、死亡後股價漲跌,由繼承人自己承擔
很多人最在意的,是「死亡之後」股價的波動。父親走後,股票可能大漲,也可能腰斬,這部分風險原則上由繼承人自行承擔,不會回頭改變遺產總額。道理很簡單:遺產價值既然定格在死亡那一刻,之後的漲跌就是繼承人取得財產之後的事,如同繼承一棟房子,後來漲跌都是自己的福氣或風險。
回到開頭的爭執。那位繼承人主張弟弟賣股害她賺不到上漲、要求買回原股數,法院並不支持。法院先比對數字:這批股票在死亡時的市價合計約1641萬元,弟弟後來賣出的價金合計約1642萬元,不但沒少、反而略高,而且這筆錢已完整匯回、列入遺產分配,因此認定遺產並未減損。至於「買回股票」,法院也指出股票既已賣掉,客觀上無法再用原物分割,價金又已歸還由全體繼承人按應繼分分配,繼承人權益並未受損,自無強迫買回的必要。
關鍵就在這裡:法律保護的,是繼承人「在死亡時點」應得的那份價值。只要這份價值被完整守住(賣股的錢一毛不少回到遺產),死亡後的漲跌、甚至股票被變現,原則上都不動搖各人應分得的數額。反過來,若有人賤賣股票或把賣得的錢A走,那才是真正減損遺產、要負責的情形。
三、沒有市價的未上市股票,用「資產淨值」估
家族企業的未上市、未上櫃股票沒有收盤價可查,怎麼估?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提供了方法:以繼承開始日該公司的資產淨值估定,也就是把公司資產減去負債、再依持股比例換算。要注意的是,這裡的資產淨值不是死板照帳面數字,公司名下的土地、廠房等,應以死亡時的合理時價重新評估(可參照行政法院69年度判字第110號判決見解),算出來的股票價值才貼近真實。估價的時間基準,同樣是死亡那一天。
四、一個誠實的提醒:稅法與民事未必完全一樣
坊間談「遺產股票照哪天算」,常引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「以死亡時時價為準」。但要注意,那一條的核心場景是「課徵遺產稅」時國稅局怎麼估價,屬於稅務行政範疇。至於繼承人之間「分割遺產」的民事訴訟,法院認定股票價值雖然多數同樣回到繼承開始時,但具體估價仍可能因個案爭點與財產現存狀態而有調整空間。簡單說,「死亡日時價」是重要參考,但不宜直接當成民事分割百分之百不變的鐵則,實際仍要看法院依事證認定。
五、實務自保建議
被繼承人一過世,第一時間就把名下股票在「死亡當日」的收盤價、持股明細、集保存摺等資料保存下來,這個「死亡日快照」是日後計算遺產價值最關鍵的依據。其次,遺產在分割前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,任何人未經同意就擅自賣股、領款都是糾紛火種;即使像本案弟弟那樣把錢全數匯回、最終未被認定減損,過程中的猜忌與訴訟成本已是沉重代價,最穩妥的做法是維持原狀,等分割談妥或法院裁判後再處理。若懷疑有人賤賣或A錢,要盡快蒐集交易紀錄、匯款明細與對帳單——本案法院能釐清是非,靠的正是一筆筆對得上的帳。
由於每個繼承案件的股票種類、公司狀況與繼承人關係都不同,本文只能提供通則性的提醒。若你正面臨股票遺產的分割或估價爭議,建議在提告或與其他繼承人協商之前,帶著持股明細、死亡日股價資料與相關帳戶紀錄諮詢執業律師,量身評估你的權益與最有利的主張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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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廖啟彣律師撰寫,原刊載於方格子「廖啟彣律師的沙龍」(原文連結)。內容依撰寫當時法令,就一般法律問題進行說明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;法令時有更新,個案情形不同,建議於採取行動前諮詢執業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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